部门概况
时间:2020-11-30 19:10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学生工作处是在我院党委领导下为学生事务服务的工作机构,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板块工作。
一、学生管理科
1.负责学生突发、危机事件处理工作;
2.负责社会奖、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包括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颁奖等各环节工作及设奖单位的外联、开发等工作;
3.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工作;
4.负责学风建设工作;
5.负责学生证制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学平险参保及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应届毕业生档案邮寄及遗留档案管理工作(学生档案室),指导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校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迎新、毕业季、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协调与组织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思政教育科(心理教育科)
1.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定期开展大学生思想状况的调研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研究;
3.负责组织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主题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入学教育、离校教育、朋辈教育等日常教育活动;
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协助开展专职辅导员的岗位评聘工作;
5.负责管理与指导学生骨干队伍;
6.负责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挖掘、塑造和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部(处)信息化建设,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协助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及时疏导学生的思想行为,维护学校稳定;
9.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10.负责设立、编排全校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编写讲义、教材;
11.举办全校性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12.指导各系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对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队伍进行培训;
13.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做好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
14.开展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并建立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心理咨询个案记录,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
15.开展日常和各种团体咨询工作;
16.做好心理咨询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
17.定期参加培训、督导,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防教育科
1.接受清镇市人民武装部的业务指导,参加军事部门有关会议,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军事工作情况
2.制定学生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大学生应征的兵役登记动员、报名组织等工作;
4.做好毕业生直招士官报名工作;
5.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协助学生资助科对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
资助工作;
7.对国旗护卫队、国防协会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8.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资助科
1.负责落实和宣传国家有关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拟定和落实学校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做好资助工作计划、总结及考核,履行各项学生资助服务职能;
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管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学生资助中心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对外信息发布和收集工作;
3.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4.负责开展绿色通道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6.负责本科生、研究生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的设定、申请、管理、培训、酬金发放工作;
7.负责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织、审核上报、资金发放、归档建档工作;
8.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核与发放工作;
9.负责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
10.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和生活费资助工作;
11.负责受助学生“励志、感恩、诚信”教育,构建学校“资助育人”体系;
12.负责服兵役学生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
13.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统计和总结,负责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14.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